宁德市民政局消息 (陈云)2014年,宁德市为切实保障城乡贫困家庭基本生活,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补助水平明显提高。
一是城市低保标准按上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6%确定且补助水平不低于22%;二是农村低保标准从家庭年人均收入1900元提高到2100元,补助水平达到年人均1520元;三是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按当地农村居民家庭上年度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70%确定,大幅提高补助水平。
截止12月底,全市城乡低保对象13.89万人,1-12月累计发放低保金32530万元,同比增加6126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6863人,发放城市低保金5264万元,人均月补助247元,同比增加44元;农村低保对象98288人,发放农村低保金15310万元,人均月补助127元,同比增加17元;农村五保对象23831人,发放农村五保金11956万元,人均月补助423元,同比增加167元。(宁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