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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3月15日进行
2015-01-07 12:00:06   来自:宁德新闻网    评论:0

摘要:宁德市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于3月15日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1月12日至18日。据了解,本次考试,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报名后需等待2个工作日,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23日。(宁德新闻网综合编辑)
  
  1月5日,记者从宁德市教育局获悉,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于3月15日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1月12日至18日。
  
  被撤销教师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
  
  据悉,此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应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同时,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试收费每人每科70元
  

  据了解,本次考试,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报名后需等待2个工作日,经考试部门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23日,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笔试纸质考试每人每科70元。
  
  考生按要求办理完报名审核和缴费手续后,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成功,发现报名未成功的请及时与报名确认点联系。报名成功的考生于3月9日至3月15日在报名网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3月15日9时至11时考综合素质,13时至15时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生应参加保教知识与能力考试,报考其他教师资格的考生参加教育知识与能力的考试。另外在结束以上考试后,报考初中、高中资格教师的考生还要参加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考试时间为16时至18时。
  
  4月13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由当地考试机构集中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再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查。复核时仅查询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考生需要注意的是,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若由于本人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责任将由本人自负。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在报名待审核阶段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后台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倘若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记者 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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