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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海事局着力破解客渡船监管难题
2015-01-06 16:00:13   来自:宁德新闻网   评论:0

宁德海事局消息 (李佳玲)宁德辖区海岸线曲折,岛屿众多,有人居住岛屿多达36个,加之宁德嵛山岛、斗帽岛等海岛游的持续升温,客渡船成为岛民出行和亲水游的主要交通工具。截至2014年12月31日,辖区共有渡口84道,渡工405人,客渡船120艘(内河检验客渡船57艘和CCS检验客渡船63艘),渡工405人(地海发证15人,该局发证390人)。
  
  受制于宁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历史原因,辖区渡口渡船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渡口渡船点多、线长、面广,渡口码头地处偏远、分散。大多数渡口码头构造简单,渡口安全设施无法满足上下客需要。
  
  二是岛屿之间、岛屿与陆地之间航线错综复杂,旅客上下点多、货物装卸点随意分散,渡运受季节性影响较大,在节假日和旅游旺季容易出现瞬时客流激增现象。
  
  三是渡船数量多、渡船船况差。辖区现有客渡船120艘,船舶抗风、潮能力差,船舶安全系数较低。
  
  就辖区渡船从业人员来说,也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受渡船经济效益影响,渡船船员流动性较强,虽每年组织小海轮船员培训,但始终无法满足配员需要;二是渡船船员多为渔民出身,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安全意识较为淡薄。此外,客运公司、渡口等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较差,地方政府未有效落实“三长四级”责任制也是辖区客渡船监管面临的严峻形势。
  
  渡口渡船是陆路公共交通延伸,渡运关系人民群众出行交通安全。为彻底解决这一民生问题,宁德海事局近年来一直在摸索和尝试,通过疏堵结合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方式,正逐步破解这一困扰宁德辖区的监管重难点问题。
  
  (一)强化疏导,三分管理模式构建监管格局
  
  三分管理,逐步规范。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地方检验发证客渡船长期在宁德局辖区三沙湾内水域和沙埕湾内水域运营,这些渡船尚无法转由CCS检验和宁德局登记。为解决这一问题,宁德局提出“分类、分区、分期”的“三分”管理模式。
  
  针对地方检验发证客渡船在辖区营运问题,按照“先认可再规范”的原则,只要持有不论何种检验证书、适任证书,在集中整治阶段就先认可其客渡船适航、船员适任。其后在通过分期退出机制,两到三年内对航行在三沙湾内水域白马门外、霞浦、福鼎沙埕湾内水域营运的地方检验的渡船更新换代为海渡船,切实将辖区所有客渡船向规范化管理方面引导和整合。
  
  加大培训,提高技能。加大渡工培训力度,举办了一期海渡船船员培训、考试和评估工作,此次培训共动员61人参加培训,极大解决了辖区客渡船配员不足问题;同时,与CCS宁德办事处结合客渡船的特点共同开展了渡工安全知识培训,增强了渡船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提高了渡船船员应急反应技能。
  
  开展渡运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该局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紧密合作,对沿海岛屿的学生,开展水上安全知识进校园,对海岛学生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讲解渡运安全知识,以增强海岛学生的水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应急求生技能。并制作印刷有“乘船安全知识”的作业垫板和“平安渡运、快乐出行”的太阳帽分发给海岛学生,扩大宣传,收到学校师生的欢迎,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联勤联动,挂钩补助。尝试把船舶适航与燃油补助发放挂钩,从客渡船签证来把关,争取地方政府和交通部门支持,把“燃油补助”的发放与船舶签证挂钩,并在三都澳海事处试点,与蕉城区交通局达成“未签证的客渡船海事部门视为不适航,在交通部门视为无营运”的共识,形成经济利益与安全监管联动的机制,切实促进船主、船公司责任落实,推动渡口渡船更新换代。
  
  开设论坛,渡口公告。针对查处的客渡船人员配备不足、超载的问题,开设安全知识讲坛,组织客运公司主要负责人、违章船舶船员学习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讲解客渡船安全知识、典型违章事故案例,深入剖析船舶超载行为的危害性,进一步提高渡运企业及船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通过在渡口安装海事公告栏,公告渡口合规船舶,渡运安全知识、事故案例及海事举报电话,提升全社会群众安全出行意识,拒绝乘坐非法渡运船舶。
  
  (二)注重现场,严厉打击客渡船违法违章行为
  
  加强一线执法,严厉打击渡口渡船违法违章行为。一是合理调配执法力量,实施机关业务部门和海事处责任捆绑制,机关和基层海事处联动,严查渡口一线,加强巡航和现场监管,制止违法渡运行为,严厉打击渡船超载、违章航行和非法载客渡运行为。特别是节假日和特殊时期,加大渡口一线的动态巡查执法力量和执法力度,在一些重要渡口,实行严防死守,严查严控。
  
  二是执法人员登上客渡船亲身体验渡运航程,通过全程体验式的实地调研,全面掌握辖区重要渡运航线的通航情况,为渡运公司、渡船如何安全渡运提供合理建议,保障渡运安全。三是发挥三都澳水域集中动态巡查执法机制效能,组成联合执法力量,驻守湾坞海巡基地,保持重点时段客渡船航行安全。
  
  强化海事现场监管,积极履行好各环节的监管职责。一是加强源头监管,加强对渡口的巡视检查,要加强对出港客渡船的现场监督检查,严把始发港关口,发现超过载客定额行为,要禁止客渡船出港,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二是根据辖区客渡船营运的特点、航线规律,采取集中行动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视情对途经的客渡船实际载客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超载客定额的客渡船,要及时采取强制卸载措施达到核定载客后方可允许其续航。
  
  三是合理调配执法力量,掌握客渡船营运规律和时间差,视情对抵目的渡口的客渡船实施到港超载检查,特别是节假日和特殊时期,加大渡口执法力度,在一些客流量大的渡口,要严查严控,提高执法威慑力。
  
  (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形成完整监管链条
  
  建立执法人员服务联系制度。为深化客渡船监管举措,该局建立党员或执法人员与客渡船服务联系制度,制作服务联系卡分发给客渡船,让每个党员或执法人员与对应数量的渡船船东、船员建立起相对固定的服务联系,每月不定期地与渡工进行沟通、交流,排查安全隐患。
  
  及时传递恶劣天气预警和航行通警告等海事信息,帮助解决船员换证、培训等实际困难,宣贯最新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客船船况;及时为渡工提供诸如检验、安检、签证时限等短信提示以及提醒渡工相关渡运安全要求等,并建立制度,加大日常管理。
  
  建立超载治理长效机制。一是落实“黑名单”制度。建立超载客渡船“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客渡船实施重点跟踪检查,对渡工实施离岗安全教育培训并暂停签证等措施,书面通报交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及时提请地方政府牵头解决。
  
  二是建立协查机制。各海事处对跨辖区营运的客渡船抗拒执法逃逸、不配合检查的超载客渡船,要做好取证工作,及时通报目的地的海事机构,并通过船舶管理系统实施协查。三是建立联动机制。紧紧依托当地政府,建立健全与边防、安监、港航等部门的联动执法机制,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定期联合开展防治客渡船超载运输的统一执法行动。
  
  建立客渡船载客报备制度。要求客渡船每航次开航前船长需清点旅客人数和清查旅客携带货物情况,并填报客渡船载客报备表上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加强客渡船载客管理,落实客渡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客渡船超载、客货混载、载运危险品等违章行为发生
  
  完善客渡船监管八项制度。一是在定期召开客渡船监管评估会基础上,4月重新修订客渡船安全监管相关制度,将客渡船监管中海事处和机关职能部门的海事监管职能的有效衔接,促进客(渡)船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是把辖区客渡船纳入船舶动态报告和动态跟踪范围,掌握客渡船航行动态和乘客人数,及时进行动态指导和通航秩序管理,确保客渡船航行安全。
  
  三是加大客渡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力度,确保客渡船无隐患开航,并组织和指导客渡船开展应急演练,保障客渡船有效应对突发险情,为搜寻救助工作的快速、高效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群众生命高于一切。宁德海事局将固化经验,继续突破难点,进一步提高对客渡船舶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履职责任感,提高海事监管水平,为群众安全出行营造和谐的水上交通环境。(宁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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