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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擦拭鸟铳遭群众发现举报 被判拘役3个月
2015-01-05 16:45:02   来自:宁德新闻网   评论:0

霞浦县法院消息  日前,霞浦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雷某某因非法持有鸟铳,违反了枪支管理规定,被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4年9月26日下午,雷某某在其住处擦拭鸟铳时,被群众发现并向公安机关举报而被抓获,公安机关当场查获鸟铳1把。经宁德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该鸟铳为枪支。
  
  法院经审理认为,雷某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1把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当追究雷某某的刑事责任。雷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予从轻处罚。根据本案雷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作出如上判决。(宁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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