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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4年披露“身份证事件” 用隐匿财产方便外逃
2014-12-31 20:00:11   来自:中国新闻网   评论:0

摘要:从“八证局长”樊红伟到蓝翔校长荣兰祥,再到令完成变身“王诚”,总有一些人改名换姓以掩人耳目。专家称,一人多个身份证系管理不规范导致,主要用于隐匿财产、规避房产限购政策、享受更多福利,以及一些贪官方便外逃。网民呼吁顺藤摸瓜,查背后猫腻。(宁德新闻网综合编辑)
  
  盘点2014年媒体披露的“身份证事件”,从“八证局长”樊红伟到蓝翔校长荣兰祥,再到令完成变身“王诚”,总有一些当事人改名换姓以掩人耳目。
  
  身份证改名换姓,哪些涉嫌违法?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一人多证”不合法,有些情况未追究
  
  2014年9月以来,网传山东蓝翔高级技工学校创办人荣兰祥有“6名子女”和“多张身份证”,引发舆论高度关注。经相关部门调查问题属实,这位高级技工学校校长也发表致歉声明。
  
  2014年4月,山西长治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樊红伟因涉嫌拥有多个虚假身份证信息被免职。而此前被曝光的陕西“房姐”龚爱爱、河南郑州“房妹”等案件,均是一个人拥有多个户口和身份证。
  
  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丁龙告诉记者,一人拥有多个身份证可以分两种情况:第一,身份证号码不同;第二,身份证号码相同。“如有的学生在学校办了一个身份证,毕业后户口迁出学校,在工作所在地又办了一个身份证,而原身份证没有收回,这样他就有了两个身份证;也有个别人在身份证遗失补办后又找回原身份证,这样也会造成一人持有两张证件的情况。”
  
  “这两种情况按法律规定是不允许的。”丁龙说,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第十一条规定,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但实际生活中,一些持有新身份证的人并没有交回原有身份证,公安部门也并未追究。”太原市一位公安分局负责人解释说。
  
  据介绍,将自己户口簿或者身份证上的姓名进行变更,是合法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管理出现漏洞,导致多重身份
  
  专家指出,一人拥有多张相同身份证号码的身份证主要是管理不规范导致,社会危害性不大,需要警惕的是一人拥有多张不同号码的身份证问题,这相当于一个人拥有了多重身份,此前曝光的案例也多是这种情况。
  
  记者梳理发现,多身份证的用途一般有以下几种:首先是为了隐匿财产,使一些非法所得不容易被银行监管;其次一些城市实行房产限购政策,通过办理多个身份证购买多套房产;第三是为了在上学、就业、医保等方面享受更多福利;也有一些贪官办理多个身份证,是为了方便外逃。
  
  “一人多个身份证信息,使得凡是用到身份证的地方都会产生混乱。”丁龙说,拥有多重身份信息,不仅为办理信用卡、规避限购限贷政策等提供便利,甚至可以逃避刑事责任,连重婚行为也查不出来。
  
  按照规定,身份证办理要经过严格的流程,为何还会出现一人拥有多个身份证信息的情况?
  
  一位知情人透露,在公安户口联网之前,一个派出所只能查到本辖区内的人口信息,因此只要买通户籍民警,很容易就在本系统内新建一套户口,获得一张新身份证。实现信息联网后,这种做法有很大风险,由于系统缺乏有效的排查比对手段,也有人铤而走险办理多重身份证。2014年11月,安徽3名民警为他人办理“幽灵户口”被批捕。
  
  “一人多证”现象,亟待清理整顿
  
  身份证作为公民身份的证明,“一人多证”不仅为社会管理带来问题,也会对我国即将推行的一些改革带来阻碍。“比如,从2015年3月1日开始,我国将进行不动产登记,如果一个人拥有多重身份信息,会对不动产登记造成混乱,为贪腐官员隐匿资产提供便利。”丁龙说。
  
  针对已经曝光的多重身份证件,不少网民呼吁顺藤摸瓜,查一查背后有哪些猫腻。专家认为,对于办理多重身份证的行为,应从法律和行政处罚上双管齐下,加大惩处力度,遏制违法犯罪。
  
  一些民警建议,户籍、身份证管理应该从技术上不断完善,建议实现民政、公安、医院、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这样可使个人户籍信息、房产信息、信用信息等“如影随形”,能有效解决当前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混乱现象。
  
  也有专家认为,要想杜绝身份证、户口乱象,还需要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剥离户口上附着的种种利益。(记者胡靖国、王菲菲)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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