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法院消息 (万福)近年来,寿宁法院坚持把院领导带头办案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通过制度出台、明确办案指标,进一步发挥法院领导带头办案的示范表率作用,提升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促进阳光司法。
提升办案力度,该院要求院领导要带头审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带动其他法院办案积极性。2014年班子成员主审案件89件,占结案793件的11.2%;
制定分案制度,为顺应司法体制改革,出台《2015年三级化讼分案规则》,明确将民事案件每百件逢1-10的案号由院领导作为主审法官承办,刑事、执行分管领导承办分管的案件;
明确办案指标,每位院领导每年主审案件不得低于10件,并列入年度考核责任目标。
强化督促检查,由纪检组和监察室定期对班子成员所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把督促检查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和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宁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