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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公安局被授予 “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
2014-12-31 00:00:10   来自:泉州新闻网   评论:0

泉州新闻网12月30日讯 (记者 孙虹 通讯员 陈耀宗 庄凌龙 )记者30日从晋江市公安局获悉,在日前召开的晋江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晋江市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并授予晋江市公安局“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

据介绍,创建“人民满意单位”是近年来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是该市当前标准最高、难度最大的一项荣誉,而公安工作接触面广、情况复杂,争创工作更显艰巨。

“晋江市公安局通过创建活动,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创建成效立杆见影,社会反映好、群众评价高,取得了预期目标。”晋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健倩如是评价。

“平安是群众对公安机关最大期盼。”晋江市公安局局长陈文荣表示,我们树立“多破案是硬道理,少发案才是最大为民”理念,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织密治安防控网络,推动社会治安持续向好,以平安环境让人民满意。

在2012、2013年连续两年下降15%的基础上,今年1至11月,晋江市刑事案件立案数比降9.3%,其中“八类”案件发案以每年40%的幅度下降,“两抢”案件从原来日均20多起警情下降到目前日均1起左右,今年来有101天“两抢”零警情,真正实现更好地控发案。

“破案是公安机关的硬道理”,陈文荣告诉记者,晋江公安局始终把命案、八类案件作为打击重点来抓,集中攻坚,快侦、快破。针对治安形势,该局适时组织开展短平快的集中整治行动,先后组织开展了“剑盾”行动、破案会战、百城禁毒会战等系列行动。

据统计,今年1至11月,晋江破刑事案件数同比上升8.5%。八类案件破案率先后突破80%、90%两大关,达到90.1%,高出全省20个百分点;“两抢”案件破案率达72.5%,高出全省40个百分点;现行命案自2012年以来保持100%侦破,2013年至今42起现行命案、39起是在24小时内侦破,没有留下一个命案逃犯,实现了更快的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

在创建“人民满意单位”活动中,晋江公安局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的理念,集中开展“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教育引导民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

今年,该局连续8年被评为全省“执法优秀单位”;在上级组织的执法质量考评中,该局历史上首次位列泉州第1、全省第3;连续三年取得泉州市民警岗位练兵竞赛第一名;该局罗山派出所被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实现更准地办好案。

据悉,即日起至2015年12月,晋江市公安局将在全市公安机关范围内开展“创人民满意警队、做群众喜爱警察”主题实践活动。

陈文荣指出,“主题实践活动将作为创建“人民满意单位”的持续深化和延伸拓展,是检验‘人民真正满意’与否的‘试金石’和‘内动力’,全市公安机关要以‘人民满意、群众喜爱’为工作标准,使主题实践成为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打造‘风清气正’的警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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