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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男子驾车周宁盗伐林木 获刑1至4年不等
2014-12-30 18:30:06   来自:宁德新闻网    评论:0

摘要:南平四男子利用夜色掩护,多次跨地盗伐林木落网。四男子于晚上至凌晨期间,驾驶小货车从政和进入周宁县境内20多次,窜入302省道、宁武高速路两侧山场盗伐林木40多立方米,后运往木材加工厂出售,分别获利1750-1万元不等。四人被判刑1年至4年不等。(宁德新闻网综合编辑)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句话用在陈某峰、宋某福等四人身上再合适不过了。利用夜色掩护,竟多次窜入302省道、宁武高速路两侧山场,疯狂盗伐林木40多立方米,运往政和县镇前镇叶某伟经营的木材加工厂出售。日前,这5名男子因犯盗伐林木罪和非法收购盗伐林木罪而分获有期徒刑1年至4年不等,并分别被处以不同数额的罚金。
  
  据了解,今年3月至6月间,男子陈某峰纠集宋某福等三人于晚上至凌晨期间,驾驶小货车从政和县进入周宁县境内20多次,窜入302省道、宁武高速路两侧山场盗伐林木40多立方米,运往政和县镇前镇叶某伟经营的木材加工厂出售。获得销售款后,陈某峰分得人民币10000元,其余三人分得1750元至4000元的报酬。
  
  案发后,经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峰、宋某福等四人违反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结伙盗伐林木,其行为均已构成盗伐林木罪。叶某伟非法收购盗伐的林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盗伐林木罪。根据各被告人犯罪事实及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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