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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分检首设主任检察官 首批10人已遴选完成
2014-12-30 12:00:02   来自:新京报    评论:0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在存。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在存。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长张幸民。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长张幸民。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在存接受记者采访。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在存接受记者采访。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减少层层审批,主任检察官对案子终身负责

  新京报快讯 (记者刘洋 张媛)今天上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正式成立并行使职能,该院首设主任检察官制度,目前首批10位主任检察官已遴选完成。

  该院成立一大亮点便是首设主任检察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由资深检察官、法学专家、律师、组织人事部门代表等组成的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已于本月完成了首批10名主任检察官的遴选工作。这些主任检察官作为办案组织的负责人,在检察长授权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办案权等相关职权,对做出的案件处理决定承担办案责任。据介绍,主任检察官制度凸显了主任检察官在办案中的主体地位,将形成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检察权力运行机制,做到“谁办理、谁决定、谁负责”。

  新上任的四分检检察长张幸民介绍,主任检察官要对案件全权负责,过去案件管理模式层级比较多,主要有三级,承办人是一层意见、所在部门一层意见、主管检察长是一层意见,要层层审批,这样一旦案件出现质量瑕疵再追究和倒查责任显得比较分散,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此次司法改革重点,突出主任检察官的主体地位,谁办案谁负责,“终身负责、负责到底”。原则上取消了层层审批,除非重大疑难案件。

(原标题:北京市四分检成立 首设主任检察官)

编辑: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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