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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将重点整治限制律师权利等8方面问题
2014-12-26 22:00:02   来自:新京报    评论:0

  新京报快讯 (记者 邢世伟)今日, 最高检召开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即日起到明年底,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整治的内容包括限制律师权利等8方面问题。

  最高检方面透露,今年10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继2006年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听取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的专项报告。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首次明确把“规范司法行为”确立为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

  为此,最高检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将重点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和环节,重点整治八个方面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

  一是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

  二是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不规范,对一些限制性规定变通执行;

  三是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限制律师权利;

  四是违法采取强制措施,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五是为追求考评成绩而弄虚作假,违规办案;

  六是受利益驱动,越权办案,违规插手经济活动;

  七是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案情或帮助打探案情,或者受人之托过问、干预办案,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

  八是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称,要切实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确保每一个司法办案环节都符合程序规范的要求。同时要深入推进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和落实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最高检表示,对这次专项整治中反映出的重点问题将挂牌督办,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同时,对于发现的问题将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原标题:最高检:重点整治限制律师权利等8方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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