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人驾驶面包车“走街窜巷” 盗窃14辆电动车
2014-12-24 12:15:05   来自:宁德新闻网   评论:0

福鼎市法院消息 (吴丽云)近日,福鼎法院审结一起连续盗窃10多部电动车的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颜某有期徒刑2年10个月、罚金5万元;吴某有期徒刑2年8个月、罚金4万元。
  
  2014年3月至同年5月间,颜某、吴某驾驶并利用面包车作为运输工具,在福鼎市桐城街道、桐山街道、山前街道等地实施盗窃14起,盗得电动车共14辆,经鉴定,二人盗窃的电动车价值共计4533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颜某、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为45335元,数额较大,其二人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颜某、吴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本案罪行,均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鉴于颜某、吴某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及主观恶性不同,法院对二人予以区别量刑。据此,作出上述判决。(完)

相关热词搜索:走街窜巷|14

上一篇:精神病男子顺手牵羊 ATM机上窃取钱财5000元
下一篇:贵州绥阳:新思维下的巨变(3)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