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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政协原副主席被指令国家损失6.1亿
2014-12-23 13:40:02   来自:新华网    评论:0

庭审现场庭审现场

  据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福州中院23日8时30分公开开庭审理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滥用职权、受贿一案。

  公诉人指控,被告人陈柏槐在担任湖北省农业厅厅长和湖北省政协副主席期间,违反规定,徇私舞弊,授意、批准将农业厅下属单位的国有划拨地非法转让用于经营性开发,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6.1亿多元,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83万多元。

  被告人陈柏槐,1950年8月12日出生,湖北省武汉市人,汉族,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原系湖北省政协副主席,曾任湖北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厅长。因涉嫌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于2014年3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1日被逮捕。

  截至发稿,此案审理仍未结束。

  陈柏槐简历

  陈柏槐,男,1950年8月出生,汉族,湖北武汉人,197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11月参加工作,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华中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区域经济学专业毕业。

  主要经历是:

  1971.11―1974.09 湖北新洲县旧街区农业技术员;

  1974.09―1976.09 黄冈地区农业学校学习;

  1976.09―1978.10 黄冈地区革委会农办干部;

  1978.10―1982.09 湖北省委农办干部;

  1982.09―1985.07 华中农学院农经系农业经济管理学专业学习;

  1985.07―1987.05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农业处干部;

  1987.05―1991.02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农业处副处长;

  1991.02―1995.03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农业处处长;

  1995.03―1997.06 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

  1997.06―2000.11 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其间:1997.09―1999.01华中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区域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0.11―2002.05 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参事室主任;

  2002.05―2003.01 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农业厅党组书记,省政府参事室主任;

  2003.01―2003.02 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农业厅厅长、党组书记,省政府参事室主任;

  2003.02― 湖北省农业厅厅长、党组书记(其间:2005.10―2006.01中央党校第45期进修二班学习);

  2009年1月―2013年1月 湖北省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简历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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