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对烟草广告作出严格的限制: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移动通信网络、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和形式发布或变相发布烟草广告,一律被禁止。
我国拟规定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一律禁发烟草广告
2014-12-22 10:30:03 来自:新华视点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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