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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卫生局原副局长涉收情人贿赂一审获刑13年
2014-12-21 03:40:02   来自:金羊网-新快报    评论:0

  新快报讯 记者郭海燕报道 昨日,广州市卫生局原副局长邱春雷涉嫌受贿四百余万元一案,昨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定,邱春雷曾帮情妇曹淑君做医疗器械生意,为她拉拢领导关系并收她410万元。此外,邱春雷还因曾为亲戚找工作而收钱5万元。法院据此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对此,邱春雷表示要上诉。

  情人将钱装入拉杆箱送他

  现年51岁的邱春雷,系五华人,大学本科文化。今年初,广州市纪委发布消息,邱春雷与另外四名市管干部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被立案调查。

  案子于本月开庭。检方指控,邱春雷共受贿415万元。除一笔5万元是来自亲戚的贿赂之外,其余的贿赂均来自其情妇曹淑君。

  据有关证言,邱春雷与曹淑君在校友会上认识,并保持多年的情人关系。检方指控,2003年至2011年间,邱春雷在先后担任广州市卫生局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农村卫生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医疗设备销售商曹淑君参与医疗设备招投标提供帮助,先后收受曹淑君现金共410万元。

  据双方供述,这些钱都是在两人在餐厅、商店中送出,曹淑君次次把钱装在拉杆箱内,交给邱春雷。

  当庭翻供只认收过亲戚钱

  开庭时候,邱春雷承认曾经收过亲戚的钱。但他翻供坚决否认收受曹淑君贿款。邱春雷的辩护律师提出,邱春雷赃款至今下落不明,供词也存有瑕疵。

  据了解,其情人曹淑君此前因向多人行贿520万余元,被广州市荔湾区法院一审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半。据悉,其在一审开庭也翻供不认送钱之事,判后选择上诉。此案近日二审开庭时候,曹淑君再度翻供。

  中院审理后,昨日对邱春雷案作出宣判。法院认为,邱春雷的供述和曹淑君的证人证言基本能够吻合,并且有审讯同步录音录像印证。因此,法院判处邱春雷犯受贿罪,决定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邱春雷听判时候相对冷静,面对13年的刑期,他当庭表示要上诉。

编辑: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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