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企腐败“大老虎”同样不容小觑
2014-12-17 12:00:08   来自:泉州新闻网   评论:0

“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发生重大腐败问题,产生极其严重的经济危害和深刻的政治危害。经济损失往往多达上亿元。”今天上午,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做客中纪委官网,就“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网友在线交流。(12月16日新京报)

十八大以来,国企反腐已先后查处了数起大案,其涉案金额及涉案数额让人惊讶,也暴露出了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中的缺陷。在反腐风暴中,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董事长蒋洁敏,中石油原副总经理兼大庆油田原总经理王永春,华润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宋林,香港中旅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帅廷,中国铝业公司原总经理孙兆学等先后落马,一次又一次的对如何监管国有公司敲响警钟。

国企腐败是多方面的,主要体现在企业领导人员利用自己在企业担任领导职务的方便,为配偶、子女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这方面的条件,专门承接该企业相关的产业,私下进行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从中谋取非法利益。这既违反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更构成违法和腐败问题。  

另外一方面,有的企业领导人员在企业收购重组、招标投标、投资入股、股权转让等一系列生产经营活动当中,利用企业管理存在的漏洞、监督不到位、法律法规不完善等,打制度的“擦边球”等,以兼职取酬、奖励激励、商务活动和为职工谋福利等作为借口,从中谋取个人违法利益。

可以说, 国企高管腐败和窝案频发,危害之重,不言而喻。因为国有企业掌握着巨大的国家资源,无论高管利用权力搞权钱交易,还是直接贪污私分,抑或挥霍浪费,都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另外,在整个国家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中,国企是不可或缺的支柱,一旦这一支柱被侵蚀或削弱,我国经济基础和社会发展的根基础就会发生动摇。因此,有必要完善相关制度,对国企高管进行有效监管,彻底杜绝有漏洞可钻的现象。

让人欣慰的是,国家有关部门以及国企自身,都愈发重视反腐并积极作为。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全面加强了国企反腐力度,打掉了一大批国企的“大老虎”,一定程度上,治理住了国企的歪风邪气。但是,要标本兼治,真正打造出一只风正清廉,为民服务的国企,还需要继续加强整治力度。

(雨露)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九寨沟枫叶正红独美
下一篇:河北将从明年起分三次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