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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案疑似真凶赵志红偿命申请曝光
2014-12-15 13:40:02   来自:法制晚报    评论:0

  赵志红“偿命申请”曝光

  质疑一审未提“4·9”案称自己做事自己负责愿还冤者以清白目前在看守所表现良好

  核心提示

  今天,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2005年,被媒体称为“杀人恶魔”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落网后交代的第一起罪行恰恰就是“4·9”女尸案。

  由于牵扯到“呼格案”,赵志红在一审被判死刑后,始终未开庭二审。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赵志红写下“偿命申请”,愿意为该案负责。

  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新闻发言人李生晨表示,赵志红是不是真凶,需要通过赵志红案件的审理依法确认。

  此前,赵志红的母亲刘爱女曾表示“案子如果错了,愿向两受害人父母道歉”。今天,在获知呼格吉勒图被改判无罪的消息后,刘爱女通过电话,向呼格的母亲表示深深的歉意,说了声“对不起!”

  落网笑容可掬身后却背11命案

  2005年10月23日中午12点56分,在位于呼和浩特市海东路一幼儿园宿舍内,房门被突然一脚踹开,屋内的一名年轻男子还在愣神之际,便被摁倒在地。

  随后,一副手铐将他从背后反铐起来。

  被公安部列为2005年第二号特大命案的“2·25”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终于在呼和浩特市原公安局副局长赫峰的组织策划下,经过全体参战民警的努力,将犯罪嫌疑人赵志红抓获。

  据媒体报道,赵志红身高1米62,体重不足百斤,初中毕业,在亲朋面前一向轻声细语。据媒体报道,赵志红身边的人都评价他“乐于助人,善解人意”。

  见过他的媒体人描述,赵志红脸上始终挂着微笑,总是一副笑容可掬的样子。而微笑的背后则是27起奸杀案,且身背11条人命。

  供认赵志红坚称自己是该案真凶

  公安机关随即对落网的嫌疑人赵志红进行了审讯,赵志红共交代了27件惊天大案,其中11名女性被强奸杀害。

  在审讯期间,赵志红开口交代的第一起罪行就是发生在1996年的“4·9”女尸案。

  而该案当时已经告破9年,一个叫呼格吉勒图的青年正是因为该案而被执行了死刑!

  听到赵志红供认出这起案件,赫峰感到震惊:如果“4·9”女尸案,真如赵志红所说系他所为,那么早已因这起案件而被枪决的呼格吉勒图就并非该案凶手!

  为了弄清赵志红供述的真实性,赫峰和办案民警多次询问,赵志红每次都称自己就是“4·9”女尸案的真凶。

  其所供述的作案细节比早前作为凶手枪决的呼格吉勒图所说的还要具体、详细,他甚至还能够清楚地指出当时的作案现场。

  记忆清晰测谎显示供述属实

  赫峰还向《法制晚报》记者透露,早在2005年11月19日,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的测谎专家杨承勋就曾使用PG-10型六道心理测试仪,采用准绳问题测试法对赵志红进行了心理测试,证明“赵志红的供述属实”。并且在审讯赵志红期间,他还主动交代了几起公安机关没有掌握的事实案件:

  例如:“曾经有一名女性被赵志红扼颈窒息后,实施了强奸。当时赵志红认为这名女性已死,便离开了,后来这名女性又活了过来,迫于羞耻没有报案。”

  《法制晚报》记者从当初参与抓捕赵志红的办案民警处了解到,犯罪嫌疑人赵志红在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时,对每个案件都记忆犹新,并且能够详细地按照时间顺序陈述出来。

  转折 死刑宣判后二审未开庭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案进行一审。据参与此案开庭的一位司法干部回忆:公诉机关当庭对赵志红招认的10起(同一作案现场相邻时间并案处理)强奸杀人案中的9起提起公诉,唯独漏掉“4·9”杀人案。

  赵志红当场便指出这个问题:“我做的第一起案子就是厕所女尸案,检察院怎么不公诉,审理中为何也没有人提呢?”

  当时庭审现场很尴尬:哪有被告人自己主动揽罪责的?现场多名法警维持秩序,并且在审判长的提示下,阻止赵志红继续就此事讲更多细节。之后该案继续开庭,赵志红当庭被宣判死刑,等待省高院二审。

  “大家都在准备对赵志红执行死刑的时候,突然程序戛然而止了,二审也停止了开庭……后来才听说:中央领导的批示传达到了内蒙古,批示要求对‘4·9’女尸案要重新复查。”时任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四级检察官滑力加对《法制晚报》记者说。

  之后,二审没有开庭,赵志红也被押回看守所。

  揽责 写偿命申请称要还冤者清白

  被押回看守所后,2006年12月5日,赵志红在看守所内做了一件令人吃惊的事情:他在一张厚厚的卫生纸上写了一份特殊的申请——“偿命申请”。

  他希望通过这份申请,让检察院重视起其所为的“4·9”女尸案。申请全文如下:

  尊敬的高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您们好:

  我是“2·25”系列杀人案罪犯赵志红,我于2006年11月28日已开庭审理完毕。其中有1996年4月发生在呼市一毛家属院公厕杀人案,不知何故,公诉机关在庭审时只字未提!因此案确实是我所为,且被害人确已死亡!

  我在被捕之后,经政府教育,在生命尽头找回了做人的良知,复苏了人性!本着“自己做事、自己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政府彻查自己的罪行!现特向贵院申请派专人重新落实、彻查此案!还死者以公道!还冤者以清白!还法律以公正!还世人以明白!让我没有遗憾地面对自己的生命结局!

  综上所诉,希望此事能得到贵院领导的关注,并给予批准和大力支持!

  特此申请谢谢!

  呼市第一看守所二中队十四号罪犯赵志红2006年12月5日

  现状表现良好已解除单独关押

  近日,《法制晚报》记者通过多方渠道,联系到了曾因工作关系对赵志红进行过看管的管教民警。这名管教透露,赵志红这么多年来,一直强调自己是“4·9”女尸案的凶手,始终不曾翻供,坚称自己要承担所有的一切罪责。

  该名管教还说,看守所不同于监狱,像赵志红这种重刑犯在被关押期间,是需要24小时戴着手铐和脚镣的,以防止他伤害别人和逃跑、自杀等。而且在被关押期间整个生活起居都是独自一人。

  该名管教介绍,自从赵志红被关押在看守所以来,一直表现良好,几年前已从单独关押场所转到普通关押场所了,跟其他的犯罪嫌疑人一起交流、沟通学习,接受教育。

  “前段时间我还见到他了,比以前胖了许多了。”管教最后补充道。

  如今,赵志红在监狱中每天过着和其他犯罪嫌疑人一样的生活:静坐思过、学习监规、打扫卫生、劳动工作。

  而他自己,对于呼格吉勒图案在社会上所受到的关注程度,并不知情。只是一心希望为自己做过的错事负责。

  文/深度记者陈威统筹执行/朱顺忠

  赵志红在看守所内的一天

  早6点 起床

  整理内务6点30分 列队点名早饭8点至10点30分 静坐思过劳动10点30分至14点 午饭及午休14点30分至16点 静坐思过劳动16点至16点30分 列队活动16点30分至18点 晚饭、洗澡18点至22点 列队点名自由活动22点 睡觉

  赵志红被关押的看守所摄/法制晚报记者吴海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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