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12月15日电 (叶茂)记者近日从蕉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针对10月13日发生的一起30余人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目前已处理完毕。
据介绍,当事快餐店与车行签订赔偿协议,赔偿车行医疗费及损失3万9千元。其中3万元已于12月5日付清,其余9000元于2015年2月10日前付清。
在行政处罚方面,蕉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向快餐店当事人送达案件处罚决定书,做出了关于没收其违法所得1200元,并处4000元的罚款,以上合计罚没款5200元的决定。
10月13日,宁德市靓车城车业发展有限公司员工在集体食用一快餐店的送餐后,30余名员工10月14日陆续出现食物中毒的腹泄、呕吐、发烧等症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