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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欠钱不还 域名也可抵债
2014-12-12 15:00:04   来自:    评论:0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郑平 通讯员/李世寅)专做国际灯饰贸易的网站老板欠下十余万元货款无力偿还,被供应商告上法庭。近日,经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网站域名被折算为现金抵押给供应商。据了解,这是古镇法庭成立以来首例以网站域名抵债的案件。

  原告某科技电器有限公司是江门市江海区一家灯饰企业。一直以来,该公司与被告毛先生名下的网站(dengpop。com)有业务合作关系。自2013年开始,毛先生通过网站推广觅得海外客户,先后从某科技公司提货装柜出口至美国、法国、马耳他等国家,陆续下欠货款十万余元。

  见毛先生一直未付清货款,某科技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毛先生承认这笔欠款,并表示已无现金,但注册有dengpop.com网站域名,经过开发推广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可以拿来抵债。承办法官蒋豫波经审查认为,域名是企业进入国际互联网的身份证明,是企业在国际互联网空间的“标识”,域名虽然是虚拟存在的,但同样有经济价值和市场流通性,可以作为财产抵债。

  经充分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毛先生应于2014年12月5日前支付原告货款30000元,并将其dengpop.com网站域名过户给原告,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目前,原、被告双方已签订了域名所有人变更协议,30000元货款已履行完毕,dengpop.com网站域名亦已过户给原告。

  据介绍,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古镇法庭自成立以来,积极开拓创新,先后审结了房屋天花顶租赁、土地转让瑕疵担保、职工产假权、商业特许经营权、以网站域名抵债等一大批新型复杂疑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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