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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规定民营医院评上三甲可获2千万奖励
2014-12-12 03:20:02   来自:现代金报    评论:0

  日前,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若干意见》,有力扶持民间资本进入宁波医疗服务市场。《意见》从12月22日开始实施。 

  缺少优秀的人才资源是制约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最大瓶颈。《意见》在人才建设方面出台了新政策,包括民营医院可参照公办医院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公立医院的医生去民营医院执业不需要再看第一执业单位的“脸色”;民营医院的医生可以回到公立医院从医。

  截至今年10月底,宁波共有民营医疗机构1613家,床位总数4676张,占全市医疗机构床位总数的16%。

  其实,早在2005年,宁波市政府就出台过“鼓励民间资本办医”的政策。这次的新政策,与上一次相比,主要有哪些变化。记者进行了解读。□记者 贺艳 摄影 记者 高远

  破解人才瓶颈

  民营医院医生可参照公立医院参加社保

  优秀的医护人员招不来,即使招进来了,也留不长久。这是宁波乃至全国的民营医疗机构都存在的问题。

  位于鄞州区的明州医院是目前浙江省规模最大的民营综合性医院,开办8年多,开放床位数750张。副院长俞立农介绍,目前医院医护人员有800多人,绝大多数来自宁波市外。

  昨天,宁波一家民营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还向记者抱怨:“既想年轻的医生都能考上中级职称,又不想他们考上。因为一旦他们考上中级职称,意味着他们离开医院的日子不远了。但凡家里有点关系的医生,都会千方百计跳到公立医院去。对我们民营医院来说,辛辛苦苦几年的培养又白费了。”

  事实上,民营医疗机构给医生们开出的工资可能并不比公办医院低,让医生们没有安全感的多是退休后的待遇问题。在公立医院,医护人员大多是事业编制,同样高级职称退休后每月可能拿到约8000元,而民营医院的职工基本是企业身份,同样的职称退休后每月只能拿到约4000元。

  《意见》提出,符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可以参照公立医疗机构同类人员标准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此外,积极鼓励民营医疗机构为医务人员建立年金等补充保险制度,进一步提高他们退休后的待遇。

  ●解读

  宁波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巡视员高巍解释说,“‘符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原则上是指中级职称以上。”

  记者了解到,为了留住优秀的医护人员,宁波有几家上规模的民营医疗机构已经在参照公立医疗机构同类人员标准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了。

  多点执业,不需再看原单位的“脸色”

  《意见》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医师按照规定的程序到符合政府优先支持方向的民营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多点执业,说说容易,做起来难。”宁波某三甲医院的一位主任医师说。

  记者了解到,根据原有规定,医师需要取得第一执业单位的同意方可开展多点执业。可是,这些有市场开展多点执业的专家级医师在自家的公立医院也是一大招牌,在尚且不能满足自家医院的情况下,再去申请多点执业,医院不愿意,医师本人也不好意思。所以,一直以来,公立医院专家级医师多点执业的意愿不高。此外,与多点执业相关的许多事项不明确,如医疗事故的责任难以界定、报酬分享机制不明确、医疗机构服务平台不完善等问题的存在,导致愿意开展多点执业的医生极少。

  目前,宁波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系统中登记的多点执业医师为398人,集体备案的有393人。

  根据新政策,公立医院的医师想要到民营医院执业,只要办出多点执业手续就可以了,不需要再看第一执业单位的“脸色”。

  ●解读

  对此,这位某三甲医院的主任医师认为:“新政策中的多点执业确实给了医生很多‘自由’。不过,会不会去主要还是看医生个人的想法,比如一些外科医生,本院的手术已经安排得满满了,根本抽不出时间去外院做手术。这个政策对一些内科医生来说算是个好消息吧,毕竟他们的时间更有弹性,多点执业会更方便。”

  流动到民营医院的,可重回公立医院

  在大家的印象中,公立医院的医生去民营医院很简单,一旦去了民营医院,基本上是回不到公立医院了。

  这份《意见》鼓励医学人才合理流动,提出,公立医疗机构事业在编人员流动到民营医疗机构的,原工作单位应当与其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与民营医疗机构建立劳动关系,人员名册报当地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备案。上述人员需重新流动到事业单位的,在同行业内按照“岗位空缺、专业对口”的原则,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和当地人社部门认定核准,办理流动手续。

  ●解读

  高巍解释说,按照政策,医护人员重回公立医院,不需要通过统一招考,只要办理流动手续就可以重新回来,一样是事业编制。

  对于新政策,以上这位主任医师也谈了自己的看法:“新政策虽然看起来是鼓励医护人员流动,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效果不会太好。‘岗位空缺、专业对口’看起来只有八个字,可是内行的都知道,这个要求事实上是很高的。能不能回来,主动权都掌握在公立医院的手中。”

  财政奖励给力

  评上三甲医院

  一次性奖2000万元

  新政策在民营医疗机构的财政奖励补助方面还是蛮给力的。

  根据《意见》,对用房自建(含自购产权)、床位数达到200张以上的民营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50张以上(口腔专科医院含牙椅数30张)的民营专科医院(含老年护理院),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投入使用后,年床位使用率大于50%的,按以下标准予以补助:对新建医院首次申报时核定床位内的实际开放床位数按每张4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对已建医院核定床位内新增的实际开放床位数按每张2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

  民营医疗机构新通过国家或者浙江省等级医院评审的,也可获得一次性奖励补助。等级提升的,只补足差额,不重复、累计计算。综合性医院和中医院补助标准按二级甲等、三级乙等和三级甲等分别一次性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和2000万元的奖励。专科医院补助标准按二级甲等、三级乙等和三级甲等分别给予每张床位1万元、2万元、3万元的奖励。

  ●解读

  北仑区开发区中心医院办公室一名负责人表示,“医院等级评审,涉及到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人数、门诊量、每年出院病人数量等硬性指标,这些都不是钱能解决的问题。所以,这次宁波加大对民营医疗机构的扶持力度,根本目的是鼓励民营医院做强做大,硬实力、软实力一起抓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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