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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出新规 厅级住宿450
2014-12-11 15:00:04   来自:宁德新闻网    评论:0

摘要:宁德市财政局印发《宁德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其中,在宁德市辖区内的住宿费限额标准为厅级450-480元/间天,处级和其他人员260-300元/间天;伙食补助费限额标准为60元/天。(宁德新闻网综合编辑)
  
  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到外地,入住什么样的宾馆、出门选择什么样的交通工具,今后都得精打细算了。近日,市财政局印发《宁德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其中在宁德市辖区内的住宿费限额标准为厅级450~480元/间天,处级和其他人员260~300元/间天;伙食补助费限额标准为60元/天。
  
  据了解,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根据办法,住宿费上,厅级人员省外出差住单间或标准间,省内出差住单间或在住宿费标准限额内安排住宿;处级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其他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到宁德市辖区内出差的住宿费标准为,厅级450~480元/间天,处级和其他人员260~300元/间天;省内住宿费标准为,厅级480~490元/间天(厦门为490元/间天,其余均为480元/间天),处级和其他人员320~340元/间天;省外住宿费标准为,厅级450~500元/间天,处级和其他人员310~350元/间天。
  
  另外,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我市辖区内出差每人每天60元包干使用;省内出差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省外出差,除了新疆为每人每天120元包干使用,其余均为每人每天100元。
  
  市内交通费也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我市辖区外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我市辖区内每人每天30元包干使用。
  
  办法明确,市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应如实填写《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严禁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记者 吴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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