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法院消息 (徐妙先)多年前因在江西老家犯诈骗罪被刑满释放的60岁老太吴汤花(化名),因儿子生病,于今年3月前往福建周宁县以化缘方式募捐筹钱。
吴汤花到达周宁县狮城镇募捐期间见部分住宅房门未锁且房内无人,遂萌生趁机行窃念头。之后,吴汤花借募捐为名在周宁城关多处趁被害人外出、住宅房门未锁之机,潜入住宅将被害人放置于房内的财物盗走,先后盗窃他人财物总价值共计人民币82787.19元人民币。
周宁法院审理认为,吴汤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达人民币82787.19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判处吴汤花有期徒刑7年。(宁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