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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就中央关于周永康严重违纪案处理决定表态
2014-12-07 05:40:03   来自:综合    评论:0

  王君主持并讲话

  强调要坚决拥护中央的决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本网讯 12月5日下午,自治区召开省级领导干部会议,传达中央关于周永康严重违纪案审查情况和处理决定的通报。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坚决拥护中央的决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省级领导同志,自治区法检两长,武警内蒙古总队、内蒙古公安边防总队负责同志和部分离退休省级党员干部出席会议。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党中央作出对周永康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决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定不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和鲜明态度,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反腐没有禁区的原则,深得党心民心。与会同志一致表示,坚决拥护中央的决定,坚定自觉地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强调,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党员意识、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格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自觉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组织生活制度办事,自觉同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遵守廉政准则,带头接受各方面监督,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会议要求,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把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各环节;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纪律监察机关要全面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求,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记者 刘江)(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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