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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铁人物同检将不再做硬性规定
2014-11-28 16:30:02   来自:法制晚报    评论:0

  法制晚报讯(文(除署名外)/记者 陈斯)今天上午通过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中,新增两处修改。

    地铁“人物同检”不做硬性规定,可以是对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也可以对人身进行安全检查,视力残障者携佩戴导盲鞍和防伤人护具的导盲犬,出示证件后可进站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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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铁安检  查物或查人

  草案修改稿相关条款规定了安全检查的内容。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安全检查是有必要的,但必须处理好保障安全和便捷的关系。地铁采取类似航空安全检查的常态化措施,不仅提高了乘客出行的时间成本,同时也增加了财力成本,应当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安全检查。

  法制委员会经研究,认为条例相关条款的表述:“安全检查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轨道交通进站乘车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其含义是授权安全检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在安全检查时,可以是对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也可以对人身进行安全检查,而不要求必须同时对乘客人身和携带物品都进行检查。

  同时,《条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轨道交通安全检查的监督管理,会同交通主管部门、运营单位制定安全检查设备和监控设备设置标准、人员配备标准、检查分类分级标准及操作规范。其中“分类分级标准”是根据社会治安、运营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及安全检查的严格程度确定。

  背景   试点存争议

  针对地铁是否推广在1号线部分站点试点的“人物同检”安检形式,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郭普金表示,各方面对于安检的目的、性质、标准和方式仍存在不同意见,人物同检的安全性与轨道交通的快捷性和高效性之间仍存在矛盾。

  延伸采访   “同检”与快捷之争

  此前,本市9个地铁站实施了人物同检。记者从实施了人物同检的车站采访发现,在早晚高峰,特别是工作日,客流多的站点,如天通苑等站点,受人物同检的影响,进站速度会相应的拉长至少20分钟左右。因此对于乘客来说增加了出行负担。 

  而从安全性来说,目前仅9个站实施了人物同检,如果有乘客想不进行人身检查,可以从这9个站之外的站进去,因此这9个站起不到实质性作用。

  此外,如果要实施人物同检,每个站至少要配备两套人物同检的机器,这样本市50多个站,需要的机器就上百台,而且这种机器比较贵,这样的话又是一大笔财政负担。而且人物同检需要更多的人力物力,也是对于财政的一种负担。

  在此条例没确定之前,北京地铁相关负责人就表示全部强制实施人物同检存在不合理性。

  文/记者 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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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证导盲犬可上地铁

  《条例》中新增规定,行动不便人士在无人陪同情况下进出站上下车,可以联系车站工作人员获得帮助。视力残障者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应当出示视力残障证件和导盲犬证。导盲犬应当佩戴导盲鞍和防止伤人的护具。

  背景   导盲犬的“纠结”

  去年,有网友爆料在某地铁线天通苑站内,看见一名盲人带导盲犬欲乘地铁,却被工作人员阻拦,导盲犬进地铁站遭拒随即引发热议。

  今年2月公布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提到,视力残障者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应出示视力残障证件及导盲犬证,导盲犬应佩戴导盲鞍和防止伤人的护具。但随后的草案修改稿中该条款未再出现,直到今天最终表决稿中,该条款再次出现。

  不过,今年5月表决通过、10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中规定,携带训练合格的导盲犬等工作犬可以乘坐公共电汽车、轨道交通车辆、道路客运车辆等公共交通工具,但对于什么是“训练合格”并没有做出详细说明。

  本版文(除署名外)/记者 陈斯

编辑: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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