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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回应念斌出狱后为何出境:急于赴港治病
2014-11-26 03:00:03   来自:大河报    评论:0

念斌资料图片念斌资料图片

  今年8月22日,福建省高级法院公开宣判,涉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念斌无罪。无罪获释十余天后,福建省平潭县公安局决定对其立案侦查。11月,念斌两次前往福州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护照被拒,方“惊悉”自己仍是“犯罪嫌疑人”,目前是布控对象,依法不允许出境。  

  消息一经披露,一时舆论哗然。平潭警方表示,再度对念斌立案侦查是有依据的。

  念斌家人与警方的通话记录(有录音为证)显示,平潭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吴勇称:“公安局既然作出这个决定,肯定是有依据的,对任何人、任何事情我们都是按程序来办。”

  11月25日上午,福建省

  公安厅新闻中心张主任在接受采访时称,“省公安厅稍后将统一发布有关念斌的消息,统一口径中会提及大家关注的问题。”

  与此同时,念斌本人亦在网上发表三点声明,要求追究警方办案人员责任、查清当年投毒案真相。

  2006年7月27日夜,福建省平潭县澳前村17号两户居民家中多人出现中毒症状,两名儿童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经过侦查,很快确定是人为投毒(氟乙酸盐鼠药)所致,认为其邻居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此后该案历时8年10次开庭,念斌四次被判死刑。2014年8月22日,福建省高院再审宣判念斌无罪。

  家人回应去香港就是为了看病

  网上有一些人质疑,为何刚无罪释放数月就着急出境?

  念斌和他的姐姐念建兰解释,8年的冤狱让念斌身心都受到很大伤害,留下一身疾病,在北京治疗的一个多月的费用都是网友募捐和家中举债筹来的。面对巨额的医治费用,念斌一家举步维艰。

  “曾经帮过我们的香港律师知道我们的困境,帮我们在香港找到知名的专家,免费帮我们看病。所以我们只是为办理港澳通行证。”念建兰说。

  专家说法重新立案要有新的证据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说,如果是法院宣告无罪以后,公安机关又对念斌限制出境,意味着公安机关对念斌重新启动了立案侦查程序,“法律没有规定宣告无罪的公民不能成为新的侦查对象,但列为犯罪嫌疑人要有新的证据”。洪道德说,在第一次进行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侦查机关没有义务告知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或者立案调查的依据。

  北京律师毛立新说,警方如有新证据,侦查奉行秘密主义,可不事先通报。

  综合法制晚报、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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