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11月24日电 (记者朱旭东)“局长没来,我们不同意开庭。”日前,顾立根等4位海安市民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一案,原定于上午9时开庭,但顾立根等人只见到工资福利科科长顾同贵而不是原来说定的副局长刘勇,他们便坚持要“刘局长”出庭应诉。
原来,刘勇当天要赶往南通市开会,便安排顾同贵代为出庭。尽管当时刘勇已在赶往南通的路上,仍被海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周国庆一个电话催了回来,开庭也因此后延了30多分钟。
10年前,时任海安县县长的章树山出庭应诉,被媒体誉为全国县长出庭应诉第一人。这一做法随后被推广到整个南通市,并不断完善。十年间,全市已有1985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13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7.2%。
“现在百姓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以前可能走上访途径,推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后,百姓的上访量就会减少,同时,也能不断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顾迎宾是南通假日广场经贸有限公司与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房屋登记行政撤销案中的原告律师,此案今年上半年二审结束,崇川区人民政府依然败诉。
南通市政法委书记曹斌表示,让各级各部门行政负责人走进法庭直面诉讼,就是要通过法律的方式去直面矛盾、解决矛盾,在法庭辩论中提升依法行政的思维和能力,引导群众依法维权。
10年来,南通的“民告官”案件中,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常态。据介绍,南通市绝大多数行政负责人能做到出庭应诉,但少数负责人出庭时一句话不说,全由律师代理。“官员不仅要积极出庭应诉,还应出声出效果。”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院长高鸿认为,让群众在打官司的同时见到“官”,并与“官”从法律层面进行沟通,不仅有利于矛盾的终结,也是推进依法行政的有效手段。
为避免案件受到方方面面的招呼,南通市去年开始对辖区内的行政诉讼案进行异地审理,行政机关对法院的行政干预明显减少,“民告官”案件明显增多。数据显示,南通市去年新收行政诉讼案件90件,结案72件,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9件;今年前10个月新收行政诉讼案件249件,结案215件,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14件。
“任何环节的疏漏都可能让我们成为被告。”海安县人社局副局长葛铁宏近两年来已有20多次坐上被告席。但他坚信,随着“信法”群众越来越多,上访的群众必然会越来越少,基层行政部门负责人的日子也会越来越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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