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即将开始。昨天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表示,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将于明年初开始实施。改革首批将涉及72家央企的董事长、党委或党组书记、总经理或总裁行长、监事长或监事会主席以及其他副职,调整范围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以及其他金融、铁路等部门。
收入确定由三部分构成
在此次改革中,央企负责人薪酬将由过往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调整为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
据邱小平介绍,基本年薪根据上年度中央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确定;绩效年薪与央企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的不同等次,结合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任期激励收入与央企负责人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的不同等次确定。
据测算,改革后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将不超过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倍。“与现行政策相比,改革后多数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将会下降,有的下降幅度还会比较大。”邱小平说。
严禁按职务设消费定额
根据改革方案,对于年度或任期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央企负责人,将不得领取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这意味着,如果央企负责人干得不好,已经发放的薪酬或将面临追索扣回。
针对目前不同中央企业的福利项目和待遇水平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改革方案明确提出,央企负责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等,纳入统一薪酬体系统筹管理。
央企严禁按照职务为负责人设置消费定额,也不得用公款支付其工作职责之外的费用,更不得为其转移个人费用支出。 文/记者李洪鹏
(原标题:央企高管干得不好扣工资 72家央企首批薪酬改革 最快明年初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