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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规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公园
2014-11-20 13:40:02   来自:[db:来源]   评论:0

  南都讯 记者徐艳 实习生王雅铄 风景名胜公园、历史名园、纪念性公园和动物园已在《广州市公园条例(草案)》二审稿中明确规定禁止携带犬只入内。昨日,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书记杨国权在省人大代表广州联组视察座谈会上称,为避免犬只伤害儿童,《广州市公园条例(草案)》将新增禁止犬只进入儿童公园的规定。

  《广州市公园条例(草案)》已进行第二次审议和修改,即将进行第三次审议。针对公园管理中存在的噪音、宠物入园、经营项目等热点问题,林业和园林局书记杨国权汇报,关于环境噪声限值各公园可根据所属环境功能区设定。考虑到儿童公园对安全性要求更高,儿童公园也将禁止犬只入内并在公园入口的显著位置设置禁止标志。允许犬只或者其它宠物进入的公园,可划定宠物活动区域。为凸显公园公益性,去年12月以来,林业和园林局共关停10处餐饮场所以及8个与公园功能不符的出租项目。

  在场的省人大代表们对条例的完善进一步提出意见。越秀区委书记、省人大代表武延军认为,关于广场舞噪音问题不仅存在于公园,应该将社区公园、公共绿地考虑进去。广东省人大代表朱穗生希望明确规定噪声控制的监督主体,建议政府投资设置分贝表。“我搞不明白为什么现在我们都把钱拿去搞很漂亮的东西,却不去完善基础设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桂芳提出,公园建设应该加大停车场建设,关注公园附近地铁、公交等交通配套设施是否到位。

(原标题:犬不入此园)

编辑:SN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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