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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教育厅:中小学教师严禁更改教学进度
2014-11-19 12:00:02   来自:[db:来源]   评论:0

  新疆网讯(记者周坤报道)今后,新疆中小学将经常开展教学检查,严禁教师随意加快或延缓教学进度。

  11月18日,新疆教育厅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下称《意见》),到2020年新疆所有中小学建立起以教学为中心的工作体系,中小学的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达到西部省区的平均水平。

  《意见》明确,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新疆颁布的中小学课程设置方案开齐开足全部课程。对不按规定开齐开足全部课程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按教育教学事故进行处理,通报或直接约谈校长,直至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教育管理责任。同时,教育部门和学校不得更改、增减或调整国家和新疆的课程设置方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安排学校停课和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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