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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在京召开
2014-11-18 17:10:02   来自:[db:来源]   评论:0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将民法典编纂提上日程,值此时机,2014年11月15日至16日,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与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第四届“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顺利召开。本次论坛以“中国民法典编纂:民商法理论与方法论”为主题,旨在通过两岸民商法学者的高端学术对话,聚焦讨论民法典编纂、民商法理论与方法论发展以及当今民商事领域中的热点话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龙卫球院长、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杨淑文院长做了开幕致辞,刘保玉副院长和王文杰副院长主持论坛。

  我国著名法学家、全国人大前常委,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先生,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原主任姚红女士,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罗东川先生,台湾政治大学原院长黄立教授、郭明政教授,现任院长杨淑文教授、副院长林国全教授、王文杰教授,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前院长、傅斯年讲席教授詹森林教授,台湾东吴大学学务长郑冠宇教授出席了此次盛会。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台湾政治大学、台湾大学、成功大学、东吴大学、辅仁大学等两岸知名学府以及来自法院、政府监管部门、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的一百七十余位代表参加了本次论坛。

  论坛高度评价四中全会关于“编纂民法典”的决定,并对我国下一步民法典编纂思路进行了重点探讨,提出了诸多重要建议,引起强烈反响。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将民法典编纂提上日程,值此时机,2014年11月15日至16日,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与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第四届“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顺利召开。本次论坛以“中国民法典编纂:民商法理论与方法论”为主题,旨在通过两岸民商法学者的高端学术对话,聚焦讨论民法典编纂、民商法理论与方法论发展以及当今民商事领域中的热点话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龙卫球院长、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杨淑文院长做了开幕致辞,刘保玉副院长和王文杰副院长主持论坛。

  我国著名法学家、全国人大前常委,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先生,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原主任姚红女士,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罗东川先生,台湾政治大学原院长黄立教授、郭明政教授,现任院长杨淑文教授、副院长林国全教授、王文杰教授,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前院长、傅斯年讲席教授詹森林教授,台湾东吴大学学务长郑冠宇教授出席了此次盛会。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台湾政治大学、台湾大学、成功大学、东吴大学、辅仁大学等两岸知名学府以及来自法院、政府监管部门、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的一百七十余位代表参加了本次论坛。

  论坛高度评价四中全会关于“编纂民法典”的决定,并对我国下一步民法典编纂思路进行了重点探讨,提出了诸多重要建议,引起强烈反响。

  中国政法大学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认为,民法典的制定最重要的是应当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江平教授赞许四中全会决议中明确提出制定民法典的主张,并肯定“重大改革必须先于法有据”的提法。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立法机制问题,科学性在于立法的理论和方法问题。他认为,“能制定民法典最好,力争制定,如有困难,也可以在现有单行法基础上,形成民法典”;同时,必须关注单行法中存在的矛盾,如《物权法》中的物权主体与一般民法主体制度的冲突。目前最紧迫的任务是要形成编纂民法典的总体思路,特别是要尽快着手改造《民法通则》,尽快消除一些单行法例如《土地管理法》的滞后规定。

  中国人民大学著名法学家王利明教授认为,现阶段的立法机关任务是应当加快编纂民法典的步伐。他提出,中国民法典除了应吸收世界各国先进民法典的经验,尤其应当反映时代精神和时代特征,符合经济全球化的中国实际,要符合高新科技时代的社会需要。他提出,在当今风险社会的背景下,要关注对于互联网和高新科技发展带来的制度需求。在今天,私法一个突出的发展,是对人的尊重的更加重要,现代信息技术发展使得隐私权保护十分凸显和复杂。他也提出,应高度关注如何对受害人提供全面救济,重视从事后的民事赔偿转向多元化的救济机制,实现多种救济方式衔接。

  台湾政治大学著名法学家黄立教授就民法典总则部分的编纂提出具体建议。他特别以“死亡宣告”的制度发展为内容,介绍了台湾地区民法典相关部分立法修改的研究进展情况,凸显现代风险社会导致民商法许多制度必须更合理设计,为大陆民法典如何致力现代化提供借鉴。

  台湾大学著名法学家詹森林教授阐述了他关于民法典债法部分的编纂构思。他提出,中国民法典编纂首先面临一个应否有一个独立债编的选择,面临着民商合一还是分立的选择。在假设选定独立债编的情况下,债法编纂又有若干难题,包括债法的体系安排,债法的国际化与特色的关系处理、债法与商法的关系等等,对此他提出了独到的解决思路。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原主任姚红从何为编纂民法典,编纂怎样一部民法典以及如何编纂民法典三个方面就民法典的制定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她特别强调,中国民法典的编纂从1998年开始实际上就开始在路上,现在到了提速的时候。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罗东川庭长,从实务的角度对民法典编纂提出了自己的思路。他强调,实务界特别希望民法典早日出台。现代大量的民商事纠纷,仅仅通过审判技术解决既有困难有其局限性,一部民法典的出台能为新型案件审理提供法律依据。同时,他也希望制定民法典应充分吸收司法经验。

  会期持续两天。一年一度的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规格高、论题时政强、论坛影响大,为两岸民商法的交流提供了重要的交流平台,在两岸法学界具有重大影响。‍

 

编辑: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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