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昌11月13日电 (记者 秦海峰)日前,江西新余市人大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新余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2日通过,决定任命:
吴隽同志为新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邹建福同志为新余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华磊同志为新余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晏峻同志为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外事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郭志成同志为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严小明同志为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钧同志为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免去:
简少华同志的新余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邹建福同志的新余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严小明同志的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李钧同志的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原标题:吴隽任江西新余市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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