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选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员的公告
为更好地监督区内有关国家机关依法执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重庆市涪陵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拟选聘专业人员(兼职)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本次选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员的名额为20名。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涪陵区工作,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涪陵区的公民。
(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公道正派;
3、大学法律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两年以上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行政审判工作经历,或具有相应知识、阅历;
4、年龄在23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选聘程序
报名、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初步审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区人大常委会聘用、公告。
四、待遇
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5月20日止;
(二)报名地点: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楼204室(涪陵区太极大道71号);
(三)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公民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1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员申请表》1份(可登录“涪陵人大”网站自行下载,也可到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领取);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详情请咨询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联系人:何平
联系电话:72813267重庆市涪陵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