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子公文
涪人常任〔2015〕1号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王新红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1日,重庆市涪陵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区长李洪义提请的人事任命事项。
决定任命:
王新红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重庆市涪陵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3月11日
抄送:市政府,中共涪陵区委;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委各部委,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区政府各部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涪陵新城区管委会,各街道人大工委及办事处,各乡镇人大及政府。
重庆市涪陵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3月11日印
关于王新红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2015-03-12 10:00:06 来自:区人大办公室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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