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工商分局员工参加义务扫除(资料图)
俯瞰涪陵区蔺市镇 石伟 摄
巴渝传媒网讯(记者 陈云)2月28日,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正式揭晓,涪陵区蔺市镇、重庆市工商局涪陵分局分别荣获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成为涪陵乃至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的排头兵。
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始于2005年,原则上每三年举办一届。其目的在于展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其创建难度大,荣誉含金量高,每一届都有众多城市、村镇、单位参加评选。
2014年11月,中央文明办启动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最终,34个城市、1159个村镇、2242个单位脱颖而出,被冠以“文明”称号。
据区文明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此前三届的评选中,涪陵区珍溪镇、南沱镇睦和村荣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涪陵区财政局、国税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