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涪陵区打击“拒执行为” 兑现与和解金额366万余元
2015-01-24 12:00:06   来自:巴渝传媒网   评论:0

    巴渝传媒网讯(实习生 喻文萱 记者洪俊) 1月23日,记者从涪陵区集中打击“拒执行为”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公、检、法等形成联动机制,目前共有13件案件执行到位或和解,兑现与和解金额366万余元。

    兑现与和解金额366万余元

    发布会介绍了此次专项行动开展的背景、目的及重点内容,通报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效。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相关通知下发后,区法院向区公安局移送追究“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案件17件,进行司法拘留的案件531件。

    1月14日,此次专项行动召开动员会后,全区各媒体开展多种形式密集报道,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对被执行人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截至1月23日,公安机关查找到逃匿被执行人14名,刑拘2名,自动投案1名,2名被执行人因曝光而自觉履行义务。13件案件执行到位或和解,兑现与和解金额366万余元。

    发布会上,区检察院、区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专项行动所采取的措施。

    在行动中总结经验和做法

    发布会上,本报记者提出涪陵如何建立长效机制破解执行难的问题。对此,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其超作了解答。他表示,执行难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即“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建长效机制,需区级各个部门通力配合,尤其是公、检、房管、银监等部门的参与。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将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并提炼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事实上,涪陵区在2007年就已初步建立“党委领导、各方参与”的执行联动机制。

    区法院院长王小林在补充解答提问时表示,长效机制就是固化做法、建立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是区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首先,要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中的领导职能,坚持在区政法委的领导下开展执行工作;其次,建立各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协助机制,需要社会各单位、各部门的积极配合,形成定期磋商机制;第三,不断加强网络建设,形成以法院为依托,检察院、公安局、房管局、银监局等单位参与的执行网络,通力合作,快速有效地开展好执行工作;第四,推进执行曝光机制建设,加强与媒体的密切配合,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广播、微博、微信等各种平台曝光“老赖”,让失信者无处藏身。

相关热词搜索:366

上一篇:涪陵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
下一篇:第三届涪陵榨菜嘉年华开幕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