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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劳动监察支队主动出击督促企业不欠薪
2015-01-19 10:00:05   来自:巴渝传媒网   评论:0

   巴渝传媒网讯 (记者 袁颖)近日,涪陵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联合区建委等部门在全区开展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保护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各建筑企业的劳动用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希望通过主动出击,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    加强监督 确保钱发到农民工手上    “劳务协议、公司人员花名册及支付工资的表,我们需要看一下。”在涪陵北山坪山语城项目部,劳动监察员要求建设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出示上述资料。检查过程中,当得知该公司开工以来通过劳务班组长以现金方式支付农民工工资,无法提供相应影像资料时,监察员立即建议他们推行实名制工资卡支付制度。    “根据今年1月1日实施的《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你们若以发包、分包、转包、挂靠等方式交由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经营的,该组织或者个人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可以责令你们先行垫付工资。建议无论施工单位具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你们一定要通过各种手段监督,确保钱发放到民工手上。”监察员希望他们对此引起高度重视,加强对民工工资发放程序和现场的监督。    改变观念 规范工资支付行为    “所有的民工不是劳务班组长、劳务公司的民工,而是你们建设单位的民工。你们要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员工来管理,掌握他们的工时、工资标准。这样,一旦农民工完成的工作量与其工资出现差异时,你们才能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劳动监察员提醒施工单位,要改变观念,规范管理,这样既能保障民工的权益,又有利于建设方的管理。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连连点头,表示将逐步完善民工管理体系,推行实名制工资卡支付制度。    当天,检查组一行还前往金科天籁城一期三标4号楼的施工现场,检查施工企业天字实业集团对民工工资的发放制度表和相应佐证资料,并叮嘱公司按时按量将工资发放到民工手里。    记者了解到,接下来该支队还将联合相关单位对乡镇建筑企业进行检查,督促各用工单位合法用工,规范工资支付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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