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以各种手段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确保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顺利执行。同时,建立公检法等单位联合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和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拘留逃匿被执行人的长效机制。此次行动分摸底阶段、集中执行、总结表彰阶段,目前,已进入集中执行阶段,并对部分老赖进行公开曝光(名单详见13版)。
杜海波强调,此次行动是对群众呼声和社会关切的积极正面回应,也是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准确把握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强化重点措施落实,构建分工明确、联动有序、全民参与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同时,抓好逃匿被执行人的查找控制和执行案件的兑现工作,抓好执行联动机制的完善运行和社会面宣传发动。
会上,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参会的公、检、法负责人就如何开展好此项活动分别作了发言。
□新闻纵深
水泥商转移财产拒不执行 被立案侦查
涪陵人王某是一名做水泥的生意人,2011年8月6日前,共从涪陵某实业有限公司赊欠水泥款10万余元。2013年6月9日,涪陵区法院判决王某偿还欠款,但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还款义务。
2014年3月,涪陵某实业有限公司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查发现,如今,王某已结婚到北京,通过多方途径也未能联系上对方。日前,法院查询到王某在北京某银行有3万余元存款,遂委托北京当地法院对该款进行扣划支付给涪陵某实业有限公司。法院查询到,王某从2013年12月至2014年7月,在该行进出流水账上,其金额达到10余万元。
据区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王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目前,法院已经把该案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作进一步侦查。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信息的公告
为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拓宽财产查找渠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现对部分失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相关信息通过《巴渝都市报》、巴渝传媒网,高笋塘、易家坝LED大屏幕向社会公布。
法院敦促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在一个月内履行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将依法强制执行;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院将视情对举报者予以奖励。
联系人:严廷海 联系电话:13908259155 72812727
二○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