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渝传媒网讯 (记者 徐华东)1月7日,记者从涪陵区召开的2014年驾培工作暨教练员大会上获悉,2014年全区有3名驾校教练员在教学工作中因严重违反相关规定受到处罚。
3名驾校教练员违规受罚
2014年1月20日,涪陵渝星交通驾校教练冉某未经核定场所擅自组织学员开展培训,区运管处接到学员投诉后,经执法人员调查,确定冉某涉及违规培训。2014年1月24日,区运管处严格按照《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45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对冉某作出3个月下岗学习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2014年7月17日,涪陵开拓驾校教练张某被学员投诉:在教学中巧立名目,收取贴膜费、加油费以及有“吃、拿、卡、要”的行为。经执法人员多方调查核实,张某涉及“吃、拿、卡、要”等违规问题,危害行业形象,被学校开除教练资格。2014年8月1日,区运管处按照《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79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对张某作出停止教学半年的处理。2014年10月5日,涪陵平安驾校渝G0696(学)教练车在南沱教学时,由于教练员杨某脱岗,放任学员擅自驾驶车辆,致使在场观摩的学员李某被车撞伤,险些酿成重大事故。2014年11月2日,区运管处按照《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45条第一款和第46条第四款规定,依法对杨某作出3个月下岗学习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
30名教练员受到通报表彰
记者注意到,大会除对这3名驾校教练进行通报外,区道路运输管理处和区道路运输协会还根据“优秀教练员”和“十佳教练员”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分别对田胜、李明、梁林德等20名教练员授予涪陵区2014年度“优秀教练员”称号,汤清胜、邓云、杨洪等10名同志授予涪陵区“十佳教练员”称号。
更加严格规范教学行为
面对教练员吃拿卡要、骚扰女学员等违规行为,区道路运输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现在每名学员都有手机,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采用手机录音、录像等形式取证。如手机未取证,可以找三个及三个以上的证人作证,以便于他们调查。同时,学员还可拨打区道路运输管理处72222667进行投诉和举报。只要调查情况属实,他们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