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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纪委启动约谈工作 力促“两个责任”落实
2015-01-06 10:00:03   来自:巴渝传媒网   评论:0

   开栏语: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为抓好“两个责任”贯彻落实,市委专门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涪陵区委专门召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动员部署会议”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分别对落实“两个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区纪委正在开展“两个责任”约谈。为大力宣传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精神实质、决策部署,推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经验做法,努力在全区营造落实“两个责任”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本报从今天起,开设“落实‘两个责任’ 聚焦反腐倡廉”专栏,陆续刊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相关报道,敬请关注。

    巴渝传媒网讯 (记者 夏林)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深入推进涪陵区党风廉政建设,近日,涪陵区纪委对涪陵新城区和26个乡镇街道及部分区级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纪工委)书记,部分区属国有企业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启动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工作。

    此次约谈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刘艳红和区纪委3名副书记作为谈话人分组进行。约谈的主要内容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落实《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工作的暂行规定》的情况;遵守政治纪律,加强组织纪律建设的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对纪检监察系统深化改革的想法和建议及对区纪委、区监察局的工作建议。

    约谈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要坚守责任担当。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份内之责,结合实际,细化责任,形成清单,责任到人,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政治意识,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按照党章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履行好党内监督专门机关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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