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召开涪陵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14-12-31 18:00:08   来自:巴渝传媒网   评论:0

重庆市涪陵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重庆市涪陵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14年12月30日重庆市涪陵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涪陵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重庆市涪陵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2月4日至6日在涪陵城召开,会期3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议和批准重庆市涪陵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议重庆市涪陵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4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5年区本级财政预算;四、审议三峡后续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七、听取和审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八、选举重庆市涪陵区人大常委会委员。

 

相关热词搜索:第四届|第五次会议

上一篇:涪陵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
下一篇:涪陵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