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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区县执法人员在涪学习查处违法建筑规定
2014-12-24 12:00:06   来自:巴渝传媒网   评论:0

    巴渝传媒网讯 (记者 江舟)哪些属于违法建筑?搭建违法建筑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近日,在涪陵区委会议中心举行的《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宣讲会,让参会的600余名执法人员对《规定》有了进一步了解和认识。

    “侵占小区公共绿地,多搭个房间开茶馆;私自开挖地下室,安全隐患惹人忧……诸如此类搭建违法建筑的行为,要受到重处。”宣讲会上,重庆市规划局法规处专家罗杨杰结合PPT,围绕出台背景、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处置程序、当事人的配合义务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解读了《规定》和市级相关配套制度。

    随后,重庆市规划监察执法总队副总队长何向东,结合《规定》的具体内容,对违法建筑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加深了与会人员对《规定》的认识。

    涪陵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周京平出席宣讲会,他希望涪陵区参会的同志,珍惜这次难得的机会,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能学有所得,学有所成。

    参加宣讲的人员纷纷表示,宣讲会结束后,将按照《规定》要求落实责任,扎实推进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当天,来自涪陵、长寿、黔江等9个区县的6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宣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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