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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举办学习贯彻新《环保法》专题报告会
2014-12-12 10:00:08   来自:区环保局   评论:0


    12月10日,涪陵区组织召开学习贯彻新《环保法》专题报告会,邀请了重庆市环保局巡视员张勇主讲。秦敏、李洪义、徐志红、易良武、王世权等在家区领导、各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及企事业单位代表参加了本次报告会。

     张勇主要围绕新《环保法》的修订背景、条文解析和实施准备三个方面进行了讲解,从新旧《环保法》对比解读中,围绕在构建政府、企业、部门等多元主体共治的现代环境管理体系中,各级人民政府、相关执法主体部门以及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方主体的主体责任、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同时就环境违法案件问责和处罚新措施进行了重点介绍。

    新《环保法》堪称史上最严,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强调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相协调,强化了政府和企业的主体责任,也明确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加强了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并为推进公众有序参与环境保护提供了法治渠道。此外,新法还对加强了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链接:

涪陵区搭建两平台着力构建立体环保宣传格局
 
    为加强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环保共建的良好氛围,涪陵区环保局着力搭建社会宣传和新闻宣传平台,着力构建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的立体环保宣传格局。

    一是搭建社会宣传平台。以“4.22”世界地球日、“6. 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活动,近年来累计向市民发放《实施环保“五大行动”、共建美丽山水涪陵》、《节能减排知识》、《让环保走进生活》等各类便民手册、宣传单20余万册,接受市民咨询150余次;大力开展环保“五大行动”宣传进学校、进商场、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工地、进家庭等十进活动,使公众认识环境保护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推动社会各界参与环保共建;今年6月,创新性地开展了两次园区、企业环保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白涛园区周边居民代表参观和了解企业的生产、排污和治污过程,使公众对化工企业有正确认识,并形成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持续开展环境友好型学校和环境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举办了全区创建环境友好型学校、环境友好型社区工作培训班,今年创建环境友好型学校5个,环境友好型社区3个;以学习贯彻新《环保法》为重点,邀请重庆市环保局巡视员张勇为全区作专题报告,并对园区和企业负责人专门开展了业务培训。

    二是搭建新闻宣传平台。以《巴渝都市报》、涪陵广播电台、涪陵电视台、巴渝传媒网、涪陵网、涪陵在线、涪陵环保网等本地媒体为载体,深度报道本地环境保护工作措施、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企业污染治理成果等。同时,强化新媒体应用,于2011年7月在腾讯、新浪开通官方政务微博,累计发布信息近6300条;今年9月,率先在涪陵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中开通官方政务微信,目前已发布信息60期、新闻250余条。此外,还加强环境舆情监控,就中化涪陵化工污染、农村面源污染等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迅速回应,受到了网友的积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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