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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拟在2015年春节前投放30辆出租车
2014-12-05 12:00:08   来自:巴渝传媒网   评论:0

   巴渝传媒网讯(记者 徐华东)12月4日,记者从涪陵区新增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指标听证会上获悉,涪陵区拟于2015年春节前新增投放30辆出租汽车,进一步缓解市民“打的难”。

    出租车万人拥有量远低于发展规划

    涪陵区在2013年新增投放出租汽车200辆后,现有出租汽车848辆。涪陵区统计局于2014年11月对涪陵区出租汽车的运营情况进行了抽样统计调查,涪陵区出租汽车GPS调查平均有效里程利用率为70.63%,现场调查平均有效里程利用率为81.86%,平均值为76.25%,大大超过法定60%的投放条件。

    根据涪陵区政府批准实施的《涪陵区出租汽车客运发展规划(2009—2020)》,涪陵城区每万人应拥有出租汽车20辆,全区出租汽车2012年底达到1000辆,2015年底要达到1450辆。在新增30辆后,每万人拥有出租汽车15.5辆,远低于发展规划,对现有出租汽车经营者没有大的冲击,能保持出租汽车行业整体稳定。

    利害关系人对方案无异议

    在当日的听证会上,经办方陈述人、区运管处副处长胡革对新增出租汽车客运特许经营权指标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作出说明。根据方案,新增30个出租汽车客运特许经营权指标,采取以出租汽车企业安全服务质量考核为主要条件进行公开投放,拟确定的经营期限为6年。

    在利害关系人陈述环节,来自涪运集团及三兴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两名代表表示,该方案科学可行,有利于平衡出租车运量大于运力的矛盾,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和乘客满意度,保障从业人员的劳动权益,也有利于行业和企业的健康发展。两名出租汽车车主代表和两名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也表示赞同新增出租汽车客运特许经营权指标的方案。

    各方表态支持新增出租车

    区规划局、区统计局、区交巡警支队的代表就相关问题作了陈述,表示支持该方案。

    区人大代表唐靖宇、李永平和区政协委员曾洪、胡序学建议,公共资源应由政府主导,要加强行业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区交巡警部门应加大对乱停乱靠车辆的执法力度,确保道路更加畅通;区运管部门应大力打击非法营运,确保乘客和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根据听证会结果,涪陵区2014年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方案将由听证单位区交委向区政府报批,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重庆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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