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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五到位”提升乡镇基层环保能力建设水平
2014-12-02 18:11:13   来自:区环保局   评论:0

 
    随着城乡统筹的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益显现。为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涪陵区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将环保工作的重点延伸至各乡镇街道,重点从机构设置、经费投入和开展培训等方面,推进和保障乡镇基层环保能力建设。

    一是机构设置到位。2009以行政区划调整为契机,在26个乡镇街道设置了独立的环境保护工作机构,将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职责下放到镇街。

    二是人员配置到位。按照较大乡镇4-7名、一般乡镇2-3名的标准,配备环保专职工作人员80名,兼职人员50余名,为开展好基层环保工作提供了人员保障。

    三是资金投入到位。今年,投入乡镇能力建设专项资金390万元,用于配置执法车辆、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等执法装备。据统计,2011年以来,共计投入基层环保能力建设资金达1190万元。

    四是能力提升到位。依托国家、市环保局的业务培训平台,定期对乡镇环保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同时,涪陵区环保局采取以会代训、挂职锻炼、联合执法和现场执导等形式对乡镇环保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五是环境监管到位。建立“区级-乡镇-村社”三级环境监管体系,实现网格化管理模式。以签订委托执法协议的方式,赋予乡镇(街道)环保机构行使环境监督管理的权利,重点履行排污收费、污染纠纷调处、现场执法和环境监管等职责。近三年来征收排污费865万元,监管乡镇企业1500余家。特别在近年来开展的环保“五大行动”、“四清四治”、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等重点工作时,乡镇环保机构工作人员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成为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目标的中坚力量。      (邱彦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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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见成效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环境问题也日益显现,以畜禽养殖以及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面源污染问题已不容忽视。涪陵区自2011年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以来,逐步完善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机制,农村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政府成立了涪陵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涪陵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推进机制,明确了有关乡镇、区级相关部门的职责以及部门、单位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职责分工。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公众参与。为确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顺利实施,区、镇、村通过《巴渝都市报》、涪陵人民广播电台、涪陵电视台等媒体,印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宣传资料,召开项目动员会、院坝会、村民会等形式广泛宣传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目的、意义等,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示范项目的监督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三是规范设计,严格招投标。在编制实施方案时,要求设计单位因地制宜、厉行节约、注重实效,对不同行政村实行“一村一策”,既体现“农村聚居点与村民散户污染治理并重”,又突出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粪污等污染综合整治与资源综合利用措施。涪陵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资质要求,公开、公正、公平地选择实力强、责任心强的施工队伍,确保工程安全、质量、时效。

     四是制定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在项目施工中定期或不定期到现场协调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对影响广、难度大、不易解决的矛盾纠纷,领导亲临现场,认真做群众工作,积极协调各方力量,解决难题,保持进度。在工程管理方面,全面实行项目公示制、工程监理制、村民义务监督员制、驻村管理制、项目进度月报制、目标责任考核制等,全力把好项目申报关、实施方案审查关、过程管理关。

    此外,为巩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成果,区政府已经建立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运行管理长效机制。首先,建立了资金保障,区财政给予开展连片整治设施的行政村(社区)3万元/年的补贴,同时将不足部分纳入乡镇(街道)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次,建立人员队伍保障,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成后,由所涉乡镇(街道)建立运行管护队伍,具体负责连片整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再次,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设施运行情况纳入了监督管理范围,将运行管理成效纳入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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