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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四届五次全会决议
2014-11-24 12:00:04   来自: 巴渝传媒网   评论:0

(2014年11月20日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涪陵区第四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涪陵区第四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1月20日召开。区委常委会主持会议。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听取和讨论了秦敏同志代表区委常委会所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意见》。

    全会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人民呼声和社会关切,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和根本路径,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市委四届五次全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审议通过了《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着力以改革的精神,正视、聚焦和解决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同时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最根本的保证。这是贯彻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作出的具体部署,既有实践经验的升华,又有改革创新的探索,内容丰富,内涵深刻,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是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纲领性文件。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全会指出,近年来,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依法治理的系列部署和要求,不断探索实践,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与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要求相比,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对法治的迫切需要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的热切期盼相比,我区法治建设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当前我区正处在加快建设“三区一城、幸福涪陵”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艰巨而繁重,迫切需要法治的精神、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法治的力量来解决突出问题,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全会指出,推进依法治区,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涪陵,为推进“三区一城、幸福涪陵”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目标是: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确保国家宪法和法律严格执行,全面提高我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法治化水平,努力实现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公共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公民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形成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依法治区新格局。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必须坚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依法享有权利、自由及承担应尽的义务;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坚持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动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

    全会提出,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涪陵,必须以改革的精神,正视和解决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不懈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坚决落实依法执政。要不断加强党内法治建设,始终坚持依法执政,切实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二是有序推进依法行政。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深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三是切实抓好司法公正。要积极支持和落实司法改革措施,大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有效提高司法公信力,完善司法为民便民长效机制。四是着力强化社会治理。要创新推进社会治理机制,健全依法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全力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不断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五是着力引导全民守法。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注重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根本保证。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对依法治区工作的整体谋划、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要建立健全依法治区工作机制,把法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要全面提高立规质量,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坚持有效管用、切合涪陵实际,推进我区规范性文件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要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以法治思维与法治方法整治歪风邪气、弘扬优良作风,形成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依法办事的作风。要大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工作人员法律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治队伍。要着力加强权力监督与问责,推行依法治区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厉惩治各类腐败行为,确保全区风清气正;全面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全会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和区委的要求上来,以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举措,全面提高依法治区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为建设“三区一城、幸福涪陵”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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