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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召开生态文明建设大会
2014-11-21 11:00:04   来自:[db:来源]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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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大会会场 记者 冯国庆 摄

    巴渝传媒网讯(记者 张志毅)11月20日,涪陵区召开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大会,贯彻落实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大会和市委书记孙政才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安排部署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区委书记秦敏在会上强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党委、政府、企业和市民的共同责任,必须建立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广大市民应该承担的责任,确保将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落实到位。

    秦敏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新《环保法》也将于明年起正式实施,市委出台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在我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更是意义重大、刻不容缓。

    秦敏强调,要严格落实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整体工作进行统筹,实行“一岗双责”,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做到切实转变发展理念,认真履职尽责,强化考核督查。要严格落实各个企业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企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主体,必须坚持“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的原则,做到企业与党委政府齐抓共管,形成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企业要强化社会责任意识、科技创新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要严格落实广大市民生态文明建设的共同责任,生态文明建设有赖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要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形成全民共建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培育市民生态意识,倡导生态文明行为,鼓励市民积极参与监督,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广泛开展。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李洪义就涪陵生态文明建设所面临的形势和重点任务作出安排部署。李洪义要求,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需要坚持规划引领,着力构建布局合理的生态格局;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提升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水平;完善环境设施,着力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条件;解决突出问题,着力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强化日常监管,着力强化生态环保制度约束力;加强制度创新,着力构建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

    区领导张世俊、徐志红、李景耀及其他四大班子领导出席大会。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易良武主持大会。

    □新闻纵深

    把涪陵建成生态文明城市

    昨日,记者从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大会获悉,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努力将涪陵建成经济健康发展、生态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生态文明城市,实现全区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生态空间布局更加优化

    按照城市发展新区功能定位,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及生态空间格局。以建设拓展涪陵新城区、改造提升江南城区为重点,科学构建新型城镇体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产业发展布局持续优化

    产业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各类资源要素科学配置,完成江南城区污染企业关闭,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完成市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节能降耗等任务,万元GDP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和能耗逐年下降。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提升,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安全保障加强。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70%以上,长江、乌江流域水质不低于上游来水水质。

    生态文明制度更加完备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生态保护红线、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和损害赔偿等制度不断健全。

    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绿色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深入人心,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共建意识不断加强,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更加健全。

    走出具有涪陵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之路

    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大会提出,推进涪陵区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以优化生态格局为引领,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推进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积极走出一条具有涪陵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之路。

    优化国土开发格局

    科学构建城镇化格局。坚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大城市带动、小城镇联动”的城镇发展格局,加快城乡总体规划编制,推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城乡规划、环保规划“四规合一”。

    科学构建生态空间格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严格的分级分类管控,构建山、水、园、城、人和谐共生的自然生态格局。严格控制开发强度,保护好水面、湿地、林地、草坡等绿色空间。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围绕城市发展新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坚持增量调结构、创新促发展,大力改造传统产业,突出引进产业关联度强、技术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项目,积极淘汰和化解落后过剩产能,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之路。

    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强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推动低碳发展,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动相关风电项目建设。

    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

    深入开展“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环保五大行动,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保,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

    加强大气防治、水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噪声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加强执法力度与宣传力度

    严格源头保护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完善监督管理与考核评价制度。加大对园区、乡镇街道和部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力度。建立完善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问责制和终身追究制,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终身追究。

    以实施新《环保法》为契机,加强环境保护、能源监察、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力量,对违法排污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按日计罚。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完善环境违法案件移送机制,推进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理。成立环境保护犯罪侦查支队,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犯罪行为。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培育和繁荣生态文化,健全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网络,营造全民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增强全民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

    记者 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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