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文艳)近日,由中国博物馆协会主办,陕西省博物馆协会、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承办的“博物馆与法律”学术研讨会在西安召开。与会专家学者为促进博物馆法律体系建设,提高博物馆的运行开放及服务管理水平展开深入探讨和研究。
会上,秦陵博物院法律顾问闫玉新通过对现行《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全面考量,认为现行的《文物保护法》在一些方面已经不能满足时代发展的要求。而要解决这种由于法律不完善而产生的缺憾,只能是从法律进行修订或进行法律解释。此外,从文物特性本身来说,我国法律将文物分为不同级别进行保护,但基本只针对定级和收藏单位有所区分,对后续保护、利用——尤其是对国家形象、民族文化极具代表性的重要文物没有进行特殊规范。因此,他建议将修改现行《文物保护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讨论,以便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