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正在广州召开的“全国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高端研讨会”上获悉,“十二五”期间,省级财政每年新增5亿元(五年共25亿元)用于实施“强师工程”,其中10亿元作为全省各地教师队伍建设奖补资金。
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是教师培训的主体,承担全国近90%以上教师全员培训组织管理任务,在基层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新的历史时期,多数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发展面临困境,亟待改革办学模式,走创新发展之路。
广东省教育厅巡视员李学明透露,省政府做出决定,“十二五”期间,省级财政每年新增5亿元(五年共25亿元)用于实施“强师工程”。在这25亿元中,将拿出其中10亿元作为全省各地教师队伍建设奖补资金,其中也包括对县级培训机构建设的奖补。(记者陈晓璇,通讯员姚轶懿、宋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