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参加南通市教育局关于“校长专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座谈会,扒皮表达了这样的观点:“校长专业标准”要“专业”。通观几个《校长专业标准》征求意见稿,有以下几点想法:
一、作为“专业标准”首先要厘清“专业”和“标准”这两个概念,否则就容易将干部人任职资格混为一谈。比如“基本理念”部分的“以德为先”就属于干部任用标准,或者说是做人的标准。如果从校长的专业标准来看,“校长伦理”则是专业标准的重要方面,比如校长要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师生员工,不歧视,不偏袒,不伤害任何一个个人。
二、专业标准与校长岗位职责不是一回事,专业标准说的是做校长的应该具备哪些专业素养,岗位职责说的是校长应该做什么。比如说,要有多长的教师经历才可以做校长,这是专业素养;但校长要听多少课,要保证教师继续教育达到多少学时,就属于岗位职责。可是标准中根本没有提到校长的教师经历,有点不可思议。
三、作为“标准”,语言表达要符合标准的要求,要少一点叙述和阐述、解释的文字。文字要简洁干练,要什么,是什么讲清楚就行。比如ISO标准那样。
四、既然是“专业标准”,其视角就应该从“专业”出发。比如校长的角色、校长的素养,校长的能力。而“标准”的提出正应当基于校长的角色、素养和能力三个方面。
校长角色:引领者、改革者、学习者、监督者、沟通者、评价者、行政管理者……
校长素养:伦理的、学术的、行政的、情绪的、沟通的……
校长能力:
宏观思考、系统思维——办学目标、追求、定位、理念、愿景……
授权、沟通、合作——学校行政构架与实际运作
引领、监督、考评——学校具体事务的管理与指导
学习、思考、表述——学者、专家
五、如果从高标准来看,还应该对校长的教育哲学与学校哲学的建构提出相应的要求。
其实,有这样两本书已经说得很专业了:林明地的《学校领导:理念与校长专业生涯》秦梦群的《教育领导理论与应用》。有空不妨看看,或许会给我们一些启发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