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学教师1月1日期将实施定期注册制
2014-10-25 11:16:03   中国涪陵网   评论:0

  中国青年报讯(记者樊未晨)记者近日从北京市教委了解到,从2016年1月1日起,北京市中小学教师将开始试点实施定期注册制度。

  据了解,试点实施之后,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将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将不得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教师,将要暂缓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没有完成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的;未经所在学校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的;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存在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在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以及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有上述任何情形的教师,注册将不合格。

  为配合注册制度的实施,北京市也将于明年9月1日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改革试点工作。

  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据了解,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据悉,明年9月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若要申请教师资格也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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