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大学生拒签、毁约成风,“弃驴找马”该不该?
2014-10-10 15:28:49   中国涪陵网   评论:0

大学生毁约

“90后”毁约潮

“骑驴找马”该不该?

大学生毁约

  9月23日,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论坛中的“就业招聘信息”板块上,出现了一份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的“拒签名单”,此举引发热议。校方认为,在通过面试后拒绝与招聘方签约的学生浪费了招聘资源,也影响了学校的声誉,部分学生则认为,自己拥有选择的权利。那么,学校此举是否妥当?大学毕业生毁约会造成怎样的后果呢?

大面积拒签成“导火索”

  “不诚信学生名单”在学校论坛发布后,一石激起千层浪,立即引起了不少应届毕业生的讨论。一名学生留言:“不想吃苦就别去面试,面试过了却不签,这不是‘面霸’吗?”不过,也有同学提出了反对的意见。“就业毕竟是人生中的大事,本身就是单位和学生双向选择的过程。”同时,也有学生指出,学校建立“黑名单”的初衷也是为了保证学校的整体就业率。

  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还在论坛上设立投票选项,看学生是否支持学校建立“就业不诚信学生名单库”。截至10月5日17时许,记者发现共有292人参与这项投票,其中有50%的学生选择“支持”,而“不支持”的学生则有38.36% ,剩余的11.64%选择“说不清楚”。

  对于建立“就业不诚信学生名单库”的原因,学校的老师也给出了解释,“导火索”是一家大型油田服务供应商到学校招聘时遭遇了大面积拒签。“9月17日中海油服10位招聘代表到学校宣讲,收了2000多份简历,经过筛选、面试,到9月21日签约,准备签130多人,结果58人拒签,只签约70多人。”

  老师称,首先,拒签影响本专业其他同学就业,如果学生不想签约却投递了简历,就占用了本专业其他同学的机会。其次,大面积拒签影响了学校的声誉。用人单位面试后基本就确定了名单。“用人单位在一个地方招不满,就把指标放到其他学校。我们这里没招够,人家完全可以到其他学校去招聘,这样就再也不到我们学校招聘了。”一位老师在论坛上留言道。

“骑驴找马”成主因,超四成毕业生有毁约经历

    因为近年的大学毕业生以90后为主体,众多媒体在评价此事时为"90后"冠上了"爱毁约"的标签。

  2014年8月,国内一家招聘网站发布的《2014毕业生就业状况》显示,2014年大学毕业生中七成人优先考虑就业,211和985重点院校中52%的毕业生要求起薪在6000元至8000元之间,比去年高了近9个百分点;只有38.8%的学生理想起薪在2000元到4000元之间。面对学生越来越大的胃口,企业却不能满足。

  调查显示,大学生平均参加8.4家雇主的面试获得自己的第一份正式工作,其中211和985院校的毕业生为7.8家。从2012年开始,校园招聘成本逐渐上升,涨幅均超过7%,而企业花在重点院校学生身上的钱则更多,高出平均数21.1%。然而,在让各个单位大费脑筋的招聘结束后,竟有46%的受访学生称有毁约经历,名校学生的毁约比例更高。

  至于毁约的理由,从调查看来包括薪酬、路程、工作环境和不喜欢面试官等各种,其中,在合约达成后遇到更好的机会放弃原单位的现象较为多见,“弃驴找马”已成大学毕业生毁约的重要原因。另外还有不少学生表示“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与此同时也有27%的毕业生称有企业毁约现象,这让HR们叫苦不迭。

毁约金猛涨,择业需谨慎

  从法律的角度看,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属于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规定,擅自违约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虽然一般的用人单位不会为此纠缠,但如果毁约造成严重后果,毕业生就会赔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按照法律,在通过层层面试之后,在签约之前“调转航向”学生,即便他的个人行为已经对企业的招聘、学校的声誉造成影响,但“拒签”仍然是他的正当权利。

  而对于签约后毁约的大学生们而言,一份更好工作的价值远远超出这笔钱。不过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毕业生毁约就意味着招聘程序的重新开始,单位工作也可能因为没有招到合适员工而陷入被动。

  在大学生毁约猛增的当下,违约金也如雨后春笋暴涨。据记者调查,上世纪90年代初,“违约金”在800元左右;到了2000年前后,学校、企业收取的违约金数额一般是1000~3000元。但是,许多企业对于大学生毁约其实是不收违约金。2005年以后,大学生毁约日趋增多,违约金也涨至3000元以上。近年来,一些大公司对毁约大学生收取的违约金高达8000~10000元的情况也并不少见。

  一些就业专家提醒,大学生签约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切忌未就业先毁约。如果只想通过找一份工作落户,或者转移人事关系,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合同期限不宜定得太长。在签订合同时,还要充分注意有关毁约后造成的保密、培训费用、服务期限等违约责任的规定,避免产生纠纷。

个体的草率,或许会导致多方都“很受伤”

  据了解,临到签约前拒签或签约后毁约的毕业生,多数是校内各方面相对比较优秀的学生,这些毕业生比其他毕业生有更多的资本去挑选更好的单位。

  客观地说,学生拒签是个体理性的表现,本无可厚非。但是,在信息不对称和就业机会稀缺的当下,个体的理性往往导致集体的非理性,不仅使很多毕业生不能顺利获得就业机会,而且造成了外部的负面影响——就业机会的丧失、学校形象的受损,严重的话,还可能对学子未来的就业造成影响。这是学校、企业和社会不愿意看到的。

  由此看来,“就业不诚信学生名单库”尽管对个别学生的所谓理性进行了制约,但可以保障其他学生获得同样弥足珍贵的就业机会,既让机会平等得以实现,也让学校形象得到呵护,不失为一种合乎集体理性的选择。

  大学生签订就业协议是一件极其严肃的事,毕业生应认真对待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如果频繁拒签或毁约,其所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是十分严重的。现在大学生找工作时,有不少学生手里都捏着几份协议书,违约的毕业生也不少。这些学生普遍认为这不是不讲诚信,而是双向选择。这种认识其实是完全错误的。草率地和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是危险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的就业协议不是一张废纸,都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根本不能轻易反悔。

  归根结底,毕业生在求职前务必准确评估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清楚了解自己的优势与劣势,在充分了解求职信息的基础之上,结合当前的职业机会来设定职业目标,并制定具有发展前景的职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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